卑詩省府將推出新措施,以改善地區政府的能力,為省民建設更多可負擔及宜居的社區,並協助因重建而面臨迫遷的租戶。
省府表示,有關法例的修訂於去年秋季開始草擬,是轉向進行積極規劃的部分工作,以建設更多房屋,並提供更多確定性與透明度,避免漫長及昂貴的更改土地用途rezoning程序。
省房屋廳長Ravi Kahlon柯議倫稱,本省正處於房屋及負擔能力危機中,有關措施是省府更廣泛工作的一部分,目的是增加房屋數量與可及度,使更多人能在其喜歡的社區生活。
他說,措施將使地區政府更容易及更快捷地批出許可證,包括大型發展項目的設施與可負擔房屋,並創設所有人均希望居住的完善社區。
省府解決房屋危機的策略之一,是加快地區政府層面的發展審批,該類審批往往要面對長期拖延及額外成本,建議的法案將賦予地區政府制定附例的權力,透過積極規劃來增建房屋,包括可負擔房屋,同時有助縮短發展申請的所需時間。
此外, 共融式土地用途規劃將容許地區政府在新發展項目中,列明可負擔房屋單位的要求; 當發展商與地區政府使用建築密度獎勵,以換取急需的設施及可負擔房屋時,更新有關獎勵將有助確保提升一致度與透明度。
另一方面,場地級別基建與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可為地區政府提供更多場地特定的工程與服務,令他們能在新發展項目中要求設施,例如更寬闊的行人道、長凳、受保護的單車徑及終途便利設施end-of-trip facilities,並對支持更安全的出行選擇、可持續發展及氣候適應能力都非常重要。
租戶保護附例Tenant protection bylaws將容許城鎮當局要求發展商為因重建而面臨迫遷的租戶提供額外支援,包括財政、尋找新居所的支援、以及有權優先購買新建單位的機會。
租戶保護附例是多個城市與其他持份者協商的結果,並納入省府2018租住房屋工作小組報告的建議。
法案是人人樂居Homes for People計劃的一部分,省府將發布指引,説明地區政府可如何從本年秋季開始,過渡使用全新的主動規劃措施,以確保可負擔房屋及社區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