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府計劃提出《家庭法法案》Family Law Act修訂建議,以加強對家庭及遭受家庭暴力人士的支援,並提供更多以小孩需要為優先的撫養安排選擇。
本次修訂建議來自《家庭法法案》多年期檢討計劃第二階段所制定的政策文件,《家庭法法案》主要規管家庭暴力、監護權、撫養小孩責任、贍養費,以及分居後財產分配等法律事宜。
檢討工作是研究需否進行法律改革,從而更適切地反映現今社會實況及最新法院判決。
政策文件是根據廣泛研究,並與相關人士、機構與有親身經歷者交流而制定,其中多項主要建議與獨立審查員Kim Stanton於本年6月提交的報告內容相符,該報告提出多項法律改革建議,以改善對親密伴侶與性暴力問題,以及相關受影響人士的處理方法。
建議包括更新家庭暴力的法律定義,確保涵蓋所有形式的家庭暴力,例如脅迫與控制行為,以及更容易辨識受害者; 擴大保護令的適用範圍,並將保護令的預設期限由一年延長至兩年; 另一項建議是減輕倖存者在申請後續保護令時的程序與行政負擔
省府稱,將繼續研究Stanton獨立審查員的建議,並預計於本年秋季公布最新進展,這項工作延續本省在全國領先推動的倡議工作、即透過改革聯邦《刑事法》及保釋制度,加強對親密伴侶暴力及性別暴力受害者的保護。
此外,其他修訂建議則改善撫養安排,並強調以小孩需要為優先考慮,包括在家長、監護人、小孩或其他家庭成員面臨家庭暴力風險時,要求法院考慮作出人身安全的安排; 釐清應如何決定小孩的照顧安排及相處時間; 改善小孩在法律程序中表達意見的機會;在作出影響小孩的決定時,須考慮他們的文化、語言、宗教及精神傳統; 以及協助家長及監護人透過協商解決家庭相關的法律問題,而無須訴諸法庭。
省府強調,建議中的政策變動,將成為修訂《家庭法法案》的基礎,並會在可行情況下盡快提交省議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