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府正簡化遊說活動的匯報規定,以協助省內組織更容易遵守相關法例。
省府於去年4月通過《遊說者透明法》修訂案,本年5月27日正式生效,主要是處理非牟利組織等的小型機構,在遵守匯報規定時所產生的行政負擔,修訂案將適用於所有受該法規約束的機構。
《遊說者透明法》要求從事遊說活動、並符合特定條件的個人或機構,必須在網上公共登記冊上註冊其活動,確保公眾可了解哪些人正試圖影響政府的決策。
省府稱,修訂案絕非為降低透明度,而是讓遊說組織較容易遵循相關規定。
修訂案內容包括取消匯報向政府部門要求資助的申請;將實際獲資助的匯報頻率,由每月一次改為每三個月一次; 以及釐清非正式團體在進行遊說時的匯報要求。
此外,一個議會委員會將於每5年檢討法案,並在開始檢討後一年內提交未來改革方向建議的報告,預計省府於未來數星期內委任一個負責該工作的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