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控於2023年9月,在溫市點亮華埠活動期間持刀襲擊三人,構成嚴重襲擊罪行,但卑詩最高法院裁定,由於被告有精神障礙,毋須負上刑事責任,法院亦不會因病人患病而將對方定罪。
案情指,被告Blair Donnelly當時曾祈求聖靈賜予他停止傷人的徵兆,但他並未獲任何徵兆,而是繼續以利器襲擊他人,原因是他想要順服上帝。
法院認為,Donnelly缺乏理性選擇犯罪的能力。
被告的代表律師早前在法院內表示,其當事人當時被深深震撼,並堅信上帝希望他傷害他人,但檢控官認為,被告當時是有能力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屬錯誤。
Donnelly的案件將移交卑詩檢討局處理,局方對被判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擁有司法權,並將在90日內作出決定。
此外,案情透露,Donnelly於犯案當日獲卑詩法醫精神病院批准獨自外出。
Donnelly患有精神分裂,出庭作證的精神科醫生指,經最近的診斷,確認對方屬分裂情感性障礙型,並有宗教妄想行為。
Donnelly曾於2006年殺害女兒、以及在2017年用刀襲擊另一名精神病患者而被判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