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譯音沈琴琴Qin Qin Shen的被告於2023年的審訊中,被法院裁定企圖謀殺罪名成立,她涉嫌以錘子與削骨刀襲擊姓名譯音盧靜Jing Lu的華裔受害者,需監禁12年。
卑詩上訴法院公布的裁決顯示,兩人於2005年透過一個為中國新移民而設的網站認識,兩人期間在網絡發生激烈爭吵,兩人最終在2019年的民事訴訟中均被裁定誹謗罪成立,沈琴琴更因違反法庭禁令,繼續發布關於盧靜的帖文而被判藐視法庭罪名成立。
裁決書指,襲擊事件發生於2021年5月25日,盧靜當時正出席另一項藐視法庭申請的審訊。
沈琴琴除攜帶刀與錘子、以及飲酒壯膽外、並攜帶一個行李箱到法院,以便在襲擊後帶入監獄或逃跑,她更身穿紅色衣服來掩蓋血跡。
裁決書稱,沈琴琴在施襲前環顧走廊,確保附近無人,其後於等待法官出庭時便從後襲擊盧靜,在庭警介入前,她至少用刀刺傷及用錘襲擊盧靜10次。
沈琴琴在上訴書內強調,量刑法官沒有適當、或充分考慮其精神病如何導致她犯罪。
雖然上訴法院法官承認沈琴琴患有抑鬱症及酗酒,但認為與襲擊盧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亦缺乏證據顯示她的精神病或酗酒,對暴力行為的促成程度足以降低其道德責任。
此外,沈琴琴的辯護律師向上訴法院提出,這項屬重大錯誤,足以構成需重新考慮其12年的刑期,辯護律師的論點為沈琴琴的精神病是滋生仇恨的土壤,兩者密不可分。
不過,上訴法院持不同意見,並認為,原審法官確實已考慮沈琴琴的精神病與企圖謀殺之間的相互作用,並得出法律上合理的結論。
裁決書強調,法官認為對沈琴琴道德責任的評估並無不當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