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領導一個全球販毒集團的加籍華裔男子謝志樂,經3年秘密與閉門審訊後,被澳洲墨爾本法院判處16年監禁。
曾居於多倫多的謝志樂被指是全球最大的毒販之一,在冰毒氾濫亞太地區期間,他被稱為「亞洲的古茲曼」El Chapo、等同墨西哥大毒梟古茲曼。
該項全球追捕行動,最終以出生於中國的謝志樂在2021年於荷蘭阿姆斯特丹機場被捕而告終,當時他正試圖返回加拿大,其後被引渡至澳洲受審,條件是澳洲當局保證謝志樂不會面對超過25年的監禁,他於2022年12月抵達澳洲,上月向法院承認串謀走私大量受邊境管制的毒品。
據澳洲媒體報導,62歲的謝志樂在庭上幾乎目無表情,在警員的保護下,他低頭受審,身旁是一名粵語翻譯,法官形容他的生意純粹是邪惡。
謝志樂在落網前,曾是全球頭號通緝的黑幫頭目之一,其巨額財富與權力,使他多年來逍遙法外,過著奢華的生活,包括有私人飛機、豪賭、房地產與經常出外旅遊。
當局稱,謝志樂將亞洲五個三合會犯罪集團聯合起來,組成一個名為「公司」Company的組織,在很多國家的警方眼中,這個犯罪集團被稱為「三哥」Sam Gor,並是謝志樂的綽號之一。
謝志樂於1988年與未婚妻移民加拿大,定居多倫多,兩人在一年後結婚,育有一子一女,他曾向法官請求從輕發落,原因是兒子自出生起便體弱多病。
據法庭記錄顯示,謝志樂的父母和岳父母亦隨他到加拿大共同生活。
謝志樂在1990年代初首次引起加拿大警方的注意,皇家騎警當時正調查多倫多地區的意大利黑手黨成員,他們更與中國的犯罪集團有勾結。
謝志樂曾多次往返加拿大與亞洲,但近年主要居住在國外。
雖然全球警方均聲稱他擁有龐大的販毒帝國,但墨爾本法院的審訊,主要集中謝志樂於2012年至2013年期間,在澳洲境內的犯罪活動,控方更掌握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他參與一宗毒品走私陰謀,該陰謀導致警方展開多次突襲與搜查行動,在全盛時期,「三哥」是澳洲最大的冰毒販運集團。
墨爾本法院判處謝志樂入獄16年,10年後可申請假釋,在扣減已服刑期及引渡前的羈押時間,意味他可能數年後便可出獄,然後遣返多倫多。
謝志樂獲釋後將被遞解出境,很可能會返回加拿大,澳洲的官員指,他已不再持有其他國家的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