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勞工關係局今早公佈,駁回加拿大郵政工人工會,有關於上年底聯邦政府下達復工令是違憲的法律挑戰。
在上年12月,聯邦勞工部長依據《加拿大勞工法》第107條行使的權力,指示勞工關係局,終止郵政工人罷工,並派人接手具爭議仲裁程序。
加拿大郵政工人工會辯稱,援引第107條強制終止罷工,是違憲的行為,侵犯工人享有罷工的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以及生命、人身自由及人身安全的權利。
不過在聽證會的裁決中,勞工關係局裁定,罷工權必不可少,但並非絕對。
局方的三人委員會中的一名成員對此表示異議。
工會也就復工令同時申請司法審查,但聯邦法院迄今尚未作出裁決。
工會一直譴責政府利用第107條作為干預勞資糾紛的工具,稱其為工人罷工權利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並認為這項工具近年來曾被自由黨政府多次用於干預罷工,阻礙聯邦監管行業的雇主進行有意義的談判,並削弱了政府終止罷工的能力。
最近政府利用《加拿大勞工法》干預罷工的做法引起了人們的關注,當時的勞工部長Patty Hajdu下令終止剛開始數小時的加航機倉服務員罷工,但工會並沒有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