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選舉局專員YVES COTE在新聞公布中表示,MORNEAU在2019年大選前一段時間,以部長身份出席過所屬部門支持的競選活動,他出席的活動為自由黨的候選人造勢,相關活動的支出令到自由黨受惠。
COTE表示,根據選舉法,聯邦政府內閣部長禁止使用部門的公共資源及經費進行政黨活動,而MORNEAU未有遵從有關法規,違反選舉法。
聲明提到,MORNEAU去年7月以部長身份多次出席為自由黨候選人ANITA ANAND造勢的活動,去年8月亦出席自由黨候選人 MICHELE FISHER的競選活動,照片亦在MORNEAU社交媒體出現,而MORNEAU相關活動的開支,是令到自由黨受惠。
但報告表示,沒有証據顯示MORNEAU是蓄意違反選舉法,而MORNEAU的選區辦公室己經繳付相關活動超過1600元的開支,MORNEAU與他的辦公室亦全面配合選舉專員的調查,他在兩宗事件中一共被罰款 300元,並要在他的個人網頁上展示今次調查報告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