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7月31日晚9時30分左右,一名行人聽到玻璃破碎的聲音,並目睹Queensborough區一間房屋內正發生襲擊事故,警方接報趕到現場,並試圖與屋內的人接觸。
一名滿身血跡的男子從住宅的後門逃出,由於他拒絕遵守警員的指令,並繼續向警員行近,警員除與對方保持距離外,並採取緩和措施,期間使用電擊槍將該名男子制伏。
二埠警方是使用Axon Taser 7作為武器,此型號武器可發射兩次,若第一發未擊中目標,可進行第二次發射,這項特點在拘捕行動中已獲有效運用。

案發於7月31日晚9時30分左右,一名行人聽到玻璃破碎的聲音,並目睹Queensborough區一間房屋內正發生襲擊事故,警方接報趕到現場,並試圖與屋內的人接觸。
一名滿身血跡的男子從住宅的後門逃出,由於他拒絕遵守警員的指令,並繼續向警員行近,警員除與對方保持距離外,並採取緩和措施,期間使用電擊槍將該名男子制伏。
二埠警方是使用Axon Taser 7作為武器,此型號武器可發射兩次,若第一發未擊中目標,可進行第二次發射,這項特點在拘捕行動中已獲有效運用。